簡易型室內裝修

簡易型室內裝修

何謂「簡易型室內裝修」?有申請許可之必要嗎?
物業管理人員應如何協助業主,避免室內裝修行為「擾鄰」?
物業管理人員應如何協助業主,避免室內裝修行為對消防安全設備,造成妨害或破壞?
物業管理人員應如何協助業主,避免室內裝修行為產生社區公共財產之損害, (例如電梯車廂和社區走廊地板之維護)
物業管理人員應如何管理裝修施工人員及車輛之進出?

引用法律:

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3條: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

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一、十層以下樓層及地下室各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二、十一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前項裝修範圍貫通二層以上者,應累加合計,且合計值不得超過任一樓層之最小允許值。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對於第一項之簽章負責項目得視實際需要抽查之。

分析:

  1.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進行室內裝修、實務上所在多有,由於法律常識的普及,一般住戶均非常的重視社區的安寧與生活秩序,如有經合法的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比較能夠消弭不必要的爭議,管委會也無權干擾經由合法申請的室內裝修許可施工。
  2. 社區通常有制訂有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作為住戶裝修之依據,建議可規範 可進行裝修之時段,和限制靜音施工之時段,動用明火之規定,允許噪音施工之時段,施工期間工人音樂播放音量之規定等,皆為約束施工單位擾鄰, 如有擾鄰之行為,管理人員應予勸導如勸導不聽可開勸導單,交給施工單位之設計師,因為施工單位通常繳有保證金及簽署施工約定書會產生一定的效果。
  3. 建議在施工約定書內,可先規範在進行裝修天花板時,對於原設之偵煙器予以保護,及避免斷線造成授信總機的警示不停。而且對消防裝置的保護並不難,只要你已先行的包覆避免斷線,即可達到保護消防裝置的功效。
  4. 進行裝修時,應規範施工單位對於施工行經之廊道、地板、梯廳地板、牆壁 信行簡易之包覆,並且電梯車廂也要進行包覆。
  5. 在到達地下層時,應該在地下層設置裝卸車位,地下層梯廳及裝卸車位地坪,也要進行包覆。在實務上較為可行,比較省事的作法是在交屋後的一定時間內,對於公共裝修動線,建設公司可收清潔費,來支付公共動線的保護工程,以防止施工單位對公共設備造成損害。每天管理人員應進行巡場動作,如有發現毀損,應立即的清查,釐清責任,避免後續處理較有爭議。
  6. 施工單位車輛進出社區,應規範車道之限高,應停放之裝卸車位,裝卸完畢之後應立即離場,車輛進出社區應予登記,廢棄物應裝袋後,裝上車輛以避免進出社區時造成環境汙染。